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审计学院财务报销制度》(南审财发﹝2013﹞8号)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开始,凡在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专业建设费、课程建设费等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专项经费中列支的图书采购支出,如单张发票金额在300元人民币以内,可以不办理图书入库手续,直接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对各二级学院资料室的批量图书验收入库,图书馆继续实行预约上门服务。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2浏览次数:2142
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审计学院财务报销制度》(南审财发﹝2013﹞8号)的相关规定,自2014年1月开始,凡在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专业建设费、课程建设费等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专项经费中列支的图书采购支出,如单张发票金额在300元人民币以内,可以不办理图书入库手续,直接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对各二级学院资料室的批量图书验收入库,图书馆继续实行预约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