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今年将开展2013、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2013年度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2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69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全省高校推荐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师考评推荐工作
1、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的工种、范围、推荐对象及条件等均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函【2013】69号文件规定执行;
2、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全院推荐名额为2名;
3、技师审批表(附件4)一式二份,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按附件3要求报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
二、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1、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的工种、范围、推荐对象及条件等均严格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函【2013】70号文件规定执行;
2、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1)一式二份,请自行在网上下载(统一用A4纸)。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工人技师推荐和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负责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员,做到坚持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按照“贡献优先、资历优先、学历优先”的原则,确立正确的导向,负责任地推荐本部门人员。
四、经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于4月8日前报人事处劳资人事科(中和楼406室),技师考评推荐由院人事处组织评审组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3】2号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69号
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3】70号
人事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