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做好省属高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3〕1号)、《南京审计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南审院发〔2009〕43号)、《南京审计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南审人发〔2013〕1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学校将对首轮岗位聘用(2010.1-2013.12)进行聘期考核,并将结合聘期考核结果,开展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现对我校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考核时段
(一)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范围为:
1.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有完整聘期的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2.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期间来校工作的人员一并纳入考核范围。
3. 2013年2月之后来校工作的人员,因工作未满1年,不纳入本次聘期考核。
(二)考核时段为2010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一)教学科研岗位:对照其主要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师德师表与学术规范,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创新、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等。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其主要岗位职责,全面考核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成果、专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教学科研服务成效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三)党政管理岗位:对照其主要岗位职责,全面考核职业道德与廉洁自律,管理工作业绩、管理工作创新能力、为教学科研工作管理服务成效以及管理育人情况等。
(四)工勤技能岗位:对照其主要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实际技能与知识水平、敬业精神与服务态度以及服务育人情况等。
三、聘期考核结果
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对师德表现实行一票否决。
(一)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在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聘期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可确定为优秀(详见附件1)。其中,教学科研岗位优秀比例不超过40%,其他岗位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同等条件下,“优秀”要向40岁以下青年教师、基层青年管理骨干倾斜。
(二)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在学校发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服务对象满意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
(三)业务素质和师德表现一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一般,基本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教学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一般),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
(四)业务素质低,师德表现差,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服务对象不满意的人员,聘期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五)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二级单位应根据其整个聘期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确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组织实施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一)被考核人填写《南京审计学院首轮岗位聘用聘期考核表》(需亲笔签名),对聘期内的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于2103年12月月底前交给本部门。
(二)各部门工作小组结合被考核人的岗位,依据被考核人的岗位职责和任务目标进行民主评议,在公平、公正、客观的基础上形成考核意见。其中,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管理六级及以上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学校确定;学校各职能处室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人员由处室提出初步意见,报机关党总支平衡后确定;其余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所在部门确定。
(三)民主评议结束后,各部门工作小组将聘期考核结果在二级学院(部)网站公示一周。
(四)被考核人对聘期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本部门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工作小组3日内应予答复。被考核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按南审院发〔2009〕43号有关规定,向学校岗位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
(五)聘期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学院将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将《首轮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给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并将《首轮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和《首轮聘期考核表》(纸质版)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五、聘期考核结果的使用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岗位聘任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31,邮箱:liuxiaodong@na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聘期考核各类岗位“优秀”等级指导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