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电子照片采集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6浏览次数:2064

    各二级学院(部)、各书院、各部门:

    为满足数字化校园建设需要,方便各单位、各部门更好地展现我校教职员工风采,现拟定对全校教职员工进行电子照片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全校教职工。主要用途:一卡通教职工电子照使用;二级单位网站使用,为数字化校园和档案留存提供相应的影像。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通知、召集本部门人员前往拍摄。拍摄2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半身职业装照片。

    二、采集类别

    1、个人电子照

    时间:4月21日(星期一)—22日(星期二)。早上八点半至下午五点采集。(中午12:00至1:30除外)

    地点:中和楼1楼贵宾室

    各二级学院、部门电子照片采集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部门

部门

4月21日(星期一)

上午8:30-12:00

审计与会计学院 金融学院

经济与贸易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公共经济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法学院 文学院

下午1:30-5:00

理学院 工学院

国际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大学外语教学部

体育教学部 艺术教育部

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 金审学院

4月22日(星期二)

上午8:30-12:00

党政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纪检监察部 政策与发展规划办公室

教务委员会 学务委员会 四大书院

科研与研究生部 财务部

审计部 条件装备部

信息化办公室 保卫部

下午1:30-5:00

离退休工作部 大学科技园筹建办公室(莫愁校区管理办公室) 总务委员会

图书馆 博物馆

档案馆 期刊编辑部

经济管理实验中心

工会 团委

    如本人该时间段因故不在校内,宣传部将安排其他时间拍摄,请通知本人与宣传部杨飞联系。QQ:46366250,联系电话:58318898,手机:15850514081。

    2、学科人员照

    拍摄时间:请各一级学科带头人安排本学科及方向成员个人学习生活照及团队照拍摄时间,学科秘书为具体联系人,于4月18日前与宣传部杨飞联系,确定拍摄具体时间。拍摄时间为4月23日(星期三)—4月24日(星期四)。

拍摄地点:可在图书馆、润泽湖、泽园龙背山三个场景中任选一个拍摄。

    三、采集要求

    1、衣着:请穿深色有领上衣,不要穿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敞开衣领。

    2、头部:头发整理好不要凌乱,发髻不要盘在头顶,不要留太高的发型或怪异发型。刘海不要挡住眉毛和眼睛。不要戴眼镜,常戴眼镜的请佩戴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框,避免镜片反光。不允许戴彩色隐形眼镜。露出两耳,不要带饰品。面部洁净,不要涂口红,禁止化浓妆。

    3、颈部:不要戴饰品,如项链、吊坠等。

    4、肩部:坐姿端正,头部正直、肩膀水平、不要倾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党委宣传部

                                                                               二0一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