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25浏览次数:2121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今年将继续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4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全省高校推荐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推荐工作

    (一)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推荐的申报工种和申报条件等均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4】4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4】40号和苏人社发【2014】5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名额

    1.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全院推荐名额限申报4名(原则上同一工种限报1名)。

    2. 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全院推荐名额限申报1名。

    (三)申报注意事项

    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的工种即为现在所从事的工作,要与现岗位相匹配。

    (四)填写评审表

    1.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资格评审表(苏人社发【2014】40号,附件4,单独装订)一式二份,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按附件3要求报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评审表(苏人社发【2014】58号,附件4,单独装订)一式二份,请自行在网上下载并按附件2要求报相关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负责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员,既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又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从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水平、工作实绩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按照“贡献优先、资历优先、学历优先”的原则,确立正确的导向,负责任地推荐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

    申报高级技师还要充分听取同行专家的意见,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考核标准,坚持好中选好,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业务技能强、工作业绩突出的骨干选拔出来,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三、经个人申请,部门审核后,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于5月15日前报组织人事部(中和楼406室),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58318831,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推荐由院组织人事部组织评审组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doc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zip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