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全校人员最为密集的场所,图书资料又是易燃物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公共场所严禁吸烟的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规定,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馆内任何地方都不准吸烟,在图书馆内任何场所吸烟都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为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发生,保障读者生命和图书馆财产安全,现重申:图书馆内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除数据中心机房外,其他所有库、室下班时都要关闭室内电源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