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3号)精神,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全校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含事业编制人员和人事代理制人员),凡2019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的,可根据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19年技师考评工种见附件3。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2015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一)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二)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一)、第(三)、第(四)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四、申报及考评程序
(一)技师选拔考试报名
请各单位统一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技师选拔考试并提交以下材料。各单位审核人须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已核”。
1.A4纸双面打印的《2019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
2.《2019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2)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以“2019技师-部门-申报人”命名;
3.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反面请用圆珠笔标注“南京审计大学-姓名”;
6.申报技师考评工种的高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转岗前的高级工证书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
9.专业论文1篇;
10.工作总结(主要是近年来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
11.其他要求:(1)申报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须连续安全行车无重大责任事故,且持有B证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2)其他需持证上岗工种,须提供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等;
12.如破格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各种奖励、成果证书以及编写的教材讲义和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此项非必需材料)。
以上材料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后,将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封装并在档案袋上黏贴“技师材料袋封面”(见附件5)。
(二)各单位成立由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等5--7人组成的考核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申请人的品德、能力、业绩等进行评议,择优推荐,在规定时间内将排序后的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三)学校成立相关业务专家组成的技师考评组。由被推荐人述职,经考评组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我校拟推荐人选。
(四)学校将向省人社厅推荐人选。候选人参加省人社厅的相关选拔考试和评审。技师选拔考试时间:6月1日(周六)上午9:00-11:00。
五、时间安排
请有关单位于4月10日16:00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人事管理科,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各单位报送人员名单后,须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推荐人员《技师量化考评表》(表格及量化考评说明见附件4),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者,可提交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
六、技师材料报送
技师选拔考试通过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通过选拔考试的人员于6月20日前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档案袋封面需标注“隶属(省直)、工作单位、申报工种、姓名、培训单位”等基本信息。
档案袋内需包含以下材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无需装订)。其余申报材料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目录、技师量化考评表(附相关证明材料)、五年年度考核表、身份证及照片(照片粘贴在上面)、高级工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专业论文、工作总结、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特殊工种要求)、各种奖励成果证书、编写的教材讲义以及发表的文章等。以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人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晓东,电话:58318831,地点:中和楼409室,电子邮箱:liuxiaodong@nau.edu.cn。
附件(详见校内通知):
1. 2019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
2.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3. 2019年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
4.技师量化考评表
5. 申报技师材料封面
6.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7. 关于2019年技师选拔考试报名的有关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部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