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本以下人事代理制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31浏览次数:411

各相关人员:

    为充分调动普本以下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关于普本以下人事代理制人员优绩优酬方案》的通知精神(南审人发[2015]34号文件),从2015年1月起,普本以下人事代理制人员保持现有的薪酬体系不变,在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中增加业绩奖励金,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不执行业绩奖励金。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请相关人员在年度总结基础上,个人提出书面申报并在2016年元月4日下班前送交办公室喻丽处,过期不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