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组织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6浏览次数:444

    日前图书馆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学习会。图书馆馆长马万民就规程内容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要求,图书馆党总支书记、部室主任、分工会主席、各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

    2015年12月3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该规程指出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新的规程从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文献资源建设、读者服务、科学管理、工作人员、经费、馆舍、设备等方面做了新规定。通过马馆长的精心解读,和与会人员的学习研讨,大家进一步加深了解高等教育改革新形势和图书馆发展新理念。对照本馆实际情况,马万民馆长对图书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要求进一步健全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积极做好资源共建共享工作。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是高校图书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马万民馆长要求将本次学习推向全馆,把思想统一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上,把学习深入到提高服务水平的常态中,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举措,落实建设任务,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中图书馆的各项工作,为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张安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