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932

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高校系统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一、考核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6]97号)(详见附件)规定执行。

    二、考核材料报送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人技术等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组织、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升级考核范围、对象和条件,加强对申报升级考核人员的资格审查。要从政治思想、工作实绩、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岗位工种及等级年限等方面严格把关。

    2. 本次考核工作须交如下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且A4纸正反面打印(提示:2016年版审批表有改动,请在附件中下载最新版);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同时将电子版发到邮箱:wqy@nau.edu.cn,文件名为“2016工勤+申报等级+部门+姓名”);

    (3)一张两寸彩照(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及姓名);

    (4)身份证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证书复印件、单位及个人转岗申请);

    (6)学历证书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实习指导驾驶必须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报考收银审核技师须提供会计证复印件,报考电工技师需提供电工上岗证等);

    (9)符合破格申报的,提供放宽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部门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初审并加盖本部门公章,于4月12日前由部门统一交至组织人事部人事管理科(中和楼410室),逾期不候,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后上报。

    3.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其阳      联系电话:58318831


    附件: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