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学校组织人事部2017年11月15日《关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认签字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我校在编人员正式纳入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范围,我校在2015年10月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预申报工作。现根据社保文件要求,我校须对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进行正式申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象
2014年10月1日为我校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缴费基数申报时间范围
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基数按年份申报。
三、缴费基数计算方式
月缴费基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60%,工资数据取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
其中,2014年缴费基数采用2014年10月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数据按公式计算,2015年缴费基数采用2014年12月工资数据,2016年缴费基数采用2015年12月工资数据,2017年缴费基数采用2016年12月工资数据。从2018年1月起,每年采用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数据正常调整养老保险基数。
新参加工作人员、调入人员当年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起薪当月的工资数据。
四、缴费基数公示
请各部门本周五前到我部(中和楼407)领取本部门核对签字材料,分发给部门员工逐一签字确认,各部门应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经本部门班子签字盖章后交至组织人事部劳资管理科。
五、缴费基数结算
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我部将在11月底对各位教职工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个人实际缴费额和预缴费额进行统一结算,多退少补。
六、2014年10月1日后新增人员处理办法
2014年10月1日后新进入我校的在职在编人员请于下周(11月20日至24日)到组织人事部劳资科完成正式缴费基数确认签字。
七、时间节点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核对表交回组织人事部劳资科。如有疑问,由所在部门统一汇总问题报至我部,我部将在核查后统一给予答复,联系电话:58318832;联系人:凌老师、方老师。
组织人事部
2017.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