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现就具体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政策要点
1、全口径管理,强化两个统筹
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基金预算统筹,优先使用基金结余结转,后者结转两年或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经营预算收入按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逐步提高收益上缴比例;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纳入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
2、提升项目库管理水平
继续规范“单位发展专项”申报管理,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做好项目优先排序和滚动执行,对没进入项目库一般不安排预算,学校“单位发展专项”原则上不超过上年水平,单位间不得横向拨付资金,单位系统内不得纵向实拨资金。
3、规范本级部门收入预算
全面反映所有收入,精准测算,真实反应各项收入,不得瞒报漏报;严格收支两条线,科学预测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不得坐收坐支;加强单位基本账户结余管理,自有资金全额纳入部门预算资金统筹使用。
4、严格部门支出预算管理
坚持厉行节约,不安排公务车购置费,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管理办法,“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零增长;细化预算编制,项目支出要准确描述事实依据、内容和支出明细,不使用“详见附件”等间接性描述;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现财政直接拨款的逐年递减,2018年省财政取消直接拨款。
5、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强调)
从2017年起,省级预算单位当年基本支出用款计划结余、结转两年及以上的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和部门预算指标结余结转,省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年中不予追加。上年省级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于90%的,部门下年预算控制数比上年压缩10%以上。不得横向拨付资金,系统内不得纵向实拨资金,不得以拨代支,更不得以所谓“预付”形式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6、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包括所有单位发展专项(200万元以上)资金;省级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必须与部门预算“一上、二上”时间同步报送,未按要求同步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进入预算审核程序。经“二上二下”确认的绩效目标作为绩效跟踪监控和开展绩效评价的依据。
7、深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
2017年,实施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编制房屋构筑物维修及车辆等资产配置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省财政厅根据各单位资产可配置量限额对部门资产配置预算进行审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再追加资产配置预算。
8、规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规范编制,应编尽编,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必须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分类填报,全面编制,分货物、工程、服务三类填报,采购预算不另行追加;强化管理,严格执行,按照“无预算、超预算不审批、不采购、不支付”管理。
9、编制中期财政规划
按照“限额控制、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滚动调整”的原则,省级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格式、口径和操作与部门预算相同;2017年根据预算支出直接生成,2018、2019年度专门编报,实行限额管理,一般不超过2017年规模,以后年度滚动调整;单位发展项目执行期内2017-2019各年度支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16年规模。
二、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填报
(一)综合信息情况(9月9日前报财务部)
组织人事部提供综合信息情况表(一)、综合信息情况表(二)的相关内容。
另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省编办批复编制文件;2、人员变动的依据文件(如省委组织部、人社厅调令);3、省编办事业单位分类批复“公益二类”的批文。
(二)人员信息情况信息(9月9日前报财务部)
组织人事部提供事业在职在编人员信息情况表、行政离退休人员信息情况表、事业退休人员信息情况表、专任教师信息情况表,此处与财政核拨款项相关。
需要关注问题:1、人员性质、工资类别、事业人员岗位级别、技术职称、职称类别的勾稽关系,财政核定重点;2、注意事业在职在编人员信息情况表与专任教师信息情况表的勾稽关系,财政核定重点;3、关注:苏人社发[2011]158号(绩效工资)、苏政发[2006]160号(公务员工资)、苏人通[2006]322号(收入分配)、苏政办发[2015]68号(事业人员工资)、苏人社[2014]67号(津补贴方面)、苏人社发[2015]207号(临时补贴方面)、苏机房改[2015]2号(公积金方面)、苏事管[2015]24号(房贴方面)、苏政发[2015]89号(养老保险方面)、苏人社规[2015]1号(工伤保险方面)、苏组通[2015]73号(离休干部方面)、苏机房改办[2016]1号(公积金房贴调整)、苏事管[2016]34号(新老职工住房补贴调整)等文件;4、重点关注其他支出项目、年其他支出项目、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人员等新增项目,关注公积金、老职工提租补贴、新职工逐月补贴、特岗津贴等原项目口径变动问题。
另提供以下资料:1、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核准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变动依据;2、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核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批复资料(近3年);3、经省人社厅等部门核定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身份认定、扣缴费依据;4、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核准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变动依据;5、经省相关职能部门核准的其他可发放到个人的有关依据;6、经部门人事处核准的“抚恤金”发放依据。
总务委员会医疗保健中心提供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清单。
(三)主要办公设施信息(9月9日前报财务部)
1. 总务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填列主要办公设施设备情况表和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申请表;
2. 总务委员会物业保障中心、党政办公室负责填列主要办公设备(车辆)情况表。
需要关注问题:1、表格中单位为辆、只、千平方米、万元、台/套等,切勿填错;2、注意两个表格数据的统一。
另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公务用车编制数核定文件和车牌颜色(蓝牌/黄牌)。
(四)学生基本信息(9月9日前报财务部)
1. 教务委员会填写学生基本情况表(本科生部分,包括联办生),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参照表格,务必准确,此处和核拨款项相关。
另提供以下资料:1、班级号构成规则说明;2、学校核准学生休学、留级、参军或退伍返校依据。
2. 研究生院填写学生基本情况表(研究生部分),全日制的学术类硕士、专业学位类硕士均填列,务必准确,此处和核拨款项相关。
另提供以下资料:1、班级号构成规则,至少年度、专业、班级序号三要素;2、学校核准学生休学、留级、参军或退伍返校依据。
3.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填写学生基本情况表(留学生部分),全日制的本科生、研究生均填列,务必准确,此处和核拨款项相关。
另提供以下资料:来华留学生就读等批准文件。
4. 学务委员会、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填写招生计划表
另提供以下资料:1、当年招生计划以及批准文件;2、学校报告指南或招生宣传彩页
三、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收支申报
(一)项目支出预算表申报(9月12日前报财务部)
1. 组织人事部、研究生院、教务委员会填列项目支出预算表(非资本性项目),主要项目类别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专业课程建设。
2. 党政办公室、科研部和组织人事部填列项目支出明细表(非资本性项目),非资本性项目主要填列因公出国项目、学校会议项目、学校培训项目。
需要关注的问题:1、会议培训细化填列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印刷、其他费用(不超过10%)等以及会议类别、会期、报到及清场期、会议培训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等;2、因公出国境项目细化预算到组团、经费、天数、旅费、境外费用等。
3. 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总务委员会及下属条件装备中心填列项目支出预算表(资本性项目),资本性项目共九大类,学校常规的有教学与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构建、学校大型修缮、其他资本性支出(图书购置)等。
需要关注的问题:1、房屋建筑物构建、设施建设和修缮细化到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安装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原材料等;2、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信息网络、物资储备细化填了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其他费用等;3、其他资本性支出细化无形资产、图书购置、其他资本性购置分等;
4. 学校各部门在9月9日前提交师资队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大型学术会议、设备购置、图书采购、信息化建设、因公出国出境、设施维修等专项预算至以上各部门以完成学校项目支出预算申报。
(二)基本支出预算表申报(10月12日前报财务部)
1. 学校各部门根据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部门三年规划、部门工作职责、专项工作任务进行经费测算并形成2017年部门专项预算支出表(附件3),支出表在10月12日前报财务部。
2. 财务部根据学校维持性预算相关标准测算并形成业务费、教师差旅费、学生工作经费、毕业生实习费等项目预算支出表。
(三)收入执收表申报
财务部负责非税收入及其他收入执收情况表;全面填报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等;将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中,直接缴入国库管理。
(四)预算收支审核报送
财务部向党委常委会及校长办公会报告有关省财政预算政策和汇总后的预算收支基本概况,经会议批准预算指标后提交预算收支明细表至财务委员会审议,审议后报党委常委会及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根据规范向财政厅报送。
(五)预算批复和下达使用
学校2017年初根据省财政厅批准的预算指标下达2017年度校内部门预算收支概算和预算支出明细表,由各部门填报预算支出明细申报表后使用。
四、材料填报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相关数据填报,9月6日下班前领取或拷贝相关数据材料,并按要求完成后及时报财务部。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58318796,15077881393;邮箱:cwc@nau.edu.cn。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16年9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