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高校系统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6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参照执行。
一、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和破格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6号)规定执行。
二、工作安排
1. 各有关部门要对工人技术等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认真做好本部门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组织、报名工作,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升级考核范围、对象和条件,加强对申报升级考核人员的资格审查。要从政治思想、工作实绩、文化程度、工作年限、岗位工种及等级年限等方面严格把关。
2. 本次考核工作须交如下材料:
(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且A4纸正反面打印,本表由部门先行审核并盖章;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附件3,同时以部门名义将电子版发到邮箱:wqy@nau.edu.cn,文件名为“2017工勤+申报等级+部门+姓名”);
(3)一张两寸彩照(照片反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及姓名);
(4)身份证复印件;
(5)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证书复印件、单位及个人转岗申请);
(6)毕业证书复印件;
(7)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9)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实习指导驾驶必须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报考收银审核技师须提供会计证复印件,报考电工技师需提供电工上岗证等);
(10)符合破格申报的,提供放宽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
请各部门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由部门审核人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签名并加盖公章。请各部门于3月28日前由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装进档案袋交至组织人事部人事管理科(中和楼404室),逾期不候,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后上报省人社厅。
3.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老师 内线:8831
附件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6号)
附件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
组织人事部
2017年3月22日